I-601 Waiver for CCP (Chinese Communist Party) Membership
- Kelly Bu
- Aug 11
- 5 min read
近期,我律所接触到几起公民给父母移民的案件中因为父母曾经是共产党员身份而被拒的实例。
如果曾经是党员的,美国移民局现在的审理趋势是要求提供第三方退党证明;如果不能提供这方面材料的,移民局则要求当事人出具I-601豁免申请。
共产党员身份在绿卡和公民申请中的问题
第一部分:党员身份成为申请绿卡/入籍的巨大阻碍
在当前政策环境下,美国移民局对绿卡/入籍申请人中国共产党背景的审查日益严格,导致不少申请因党员身份被拒。共产党党员身份已经成为申请人绿卡/入籍申请的巨大阻碍。如操作不当,则很容易申请被拒。许多申请人最大的误区在于不了解移民法对共产党员的最低退党年限要求,即申请人应在申请绿卡前至少五年、申请入籍前至少十年退出党籍。
当前审查要点:
• 申请人本人的声明不能作为唯一充分证据;
• 申请人需要提交第三方出具的文件,以证明已正式退出中国共产党。
美国移民局的操作增加了申请流程中的时间成本、经济负担和复杂度。
第二部分:本律所处理共产党背景相关移民案件的经验
本律所长期专注于处理涉及共产党党员身份的移民案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众多成功案例。此类案件通常涉及美国《移民与国籍法》第212(a)(3)(D)条项下的不予受理条款,针对与极权主义或共产党组织有关的人员。通过多年的实务积累,我们已成功协助大量客户完成复杂的豁免与申请流程,获得绿卡与公民身份。
我们成功处理的案例包括:
• 一名曾担任中国某省会城市副市长的正厅(局)级公务员;
• 一名原任地级市政府部门副厅(局)级干部的中共党员;
• 一位在全美排名前列大学任教的教授:该客户所在学校聘请的律所对其共产党员身份未予重视。然而该客户系中国人,对自己的党员背景在其绿卡申请中可能引发的麻烦有一定敏感度,从而通过多家律所推荐找到我所。我们指导客户准备可替代第三方退党证明的文件,帮助他顺利获得绿卡;
• 一位曾在军队文艺团体工作,刚离休的专业表演艺术家;
• 一位曾在大型公立三甲医院执业并刚退休的神经外科医生;
• 一位曾在部队服役并入党,后离休的移民申请者。
上述案例显示本律所能够为来自政府、公立医疗机构、高等教育、军队等不同背景的客户提供高效法律支持。我们团队不仅具备扎实的移民法律知识,也深入理解中美两国政治文化差异,能够向USCIS清晰准确地阐述客户的实际背景。在当前环境下,这种政治敏感度对成功完成案件起到了关键作用。
第三部分:成功案例详解
案例一:在入籍申请时提交《大纪元时报》声明退党引发的复杂问题
该客户曾为地级市副局级干部。通过杰出人才EB-1A移民美国多年后,递交了入籍申请。该客户在绿卡申请时已经充分披露其加入和推出共产党员身份的日期。获得绿卡后在美国定居7年。但客户在自行申请入籍时,自作主张在《大纪元时报》上发表退党声明,并在N-400表格中填报了该日期作为退党时间并提供《大纪元时报》的退党证明。移民局因该客户提供的冲突退党日期质疑其绿卡申请时退党日期的真实性并威胁取消其绿卡身份。
本律所介入后,陪同客户参加第三次入籍面谈,提交详细说明党员身份的例外和豁免因素,并指出《大纪元时报》退党声明并不具有官方认证的法律效力。最终我们成功地使移民局官员接受了我们的解释,维持了I-485绿卡申请时的退党日期。
案例二:红头文件确认退党时间,推翻绿卡拒签决定
本案客户系杰出人才,已经获得I-140/EB-1A批准。在准备绿卡申请时因共产党员身份问题导致I-485被拒申请和后续上诉均被拒。移民局在拒绝通知书中指出,该客户虽主动退出中共组织,但因其所在单位的党支部违背其意愿继续代其缴纳党费,造成退党日期不清,未满足在提交I-485前退党满足5年的法律规定。
客户在申请被拒后转而委托本律所。申请人从原单位党支部取得一份红头的正式退党文件,我们帮助客户在I-140批准签证名额过期五年后重新提交I-485申请并据此撰写了法律说明,澄清了退党日期。最终帮助客户顺利获得美国绿卡。
案例三:澄清党员身份与退党时间,挽回入籍资格
该客户系一位20多年前在大学时期入党、之后移民美国的申请者。他的入籍申请因未如实申报党员身份被拒。该客户在入籍面谈时在移民局官员的启发劝诱下披露自己在大学时期曾经入党这一事实。他本人在通过雇主获得的EB-2绿卡申请时并未披露曾经是党员的身份,后来在移民局要求提供补充材料时,试图通过《大纪元时报》发表退党声明来补救但最终N-400申请被拒。
客户咨询了多家律师事务所,其中有律师向其建议不要采取任何行动,等候移民局发来绿卡取消通知并进入遣返程序时,再在移民法院向法官请求豁免。我所系他接触的律所中唯一一家强烈建议客户尽快向移民局提出听证会申请(N-336 application for hearing)的。我们协助其准备相关的退党证明文件,成功向USCIS澄清其真实退党日期早于《大纪元时报》公布的日期,并最终获得入籍批准,使其一家重新获得在美国生活的平静,免于身份困扰。
第四部分:移民过程中共产党员背景审查的政策变化
根据美国移民法律( INA 212(a)(3)(D) 和8 CFR § 313.2)长久以来的规定,申请人应在申请绿卡前至少五年、申请入籍前至少十年退出党籍。第一届特朗普政府之前,美国移民局对共产党党员身份的处理相对宽松,这些时间要求通常被视为参考,而非强制标准。当时,我所积极要求客户如实申报党员经历,并简单陈述已自行退党或仍是党员。只要如实披露,就不会影响绿卡申请的批准。
那时,移民官普遍认为共产党在某些国家是执政党,共产党员移民美国并不对美国的公共安全和政体造成威胁,许多申请人是因职业发展需要而被动入党,而非出于政治理念。比如,我所曾指导一名前国家运动员在广州美领馆的移民签证面谈。他在参加奥运会前被要求“火线入党”。面谈中,该客户如实说明其现役党员身份及入党原因,明确表示其入党仅为取得奥运会参赛资格,面试官对此并未提出异议,并顺利签发移民签证。
但是,从第一届特朗普政府开始,移民局对党员问题的审理政策开始收紧:
• 特朗普政府1.0(2017–2021年): 根据 INA 212(a)(3)(D) 和8 CFR § 313.2执行USCIS政策手册中关于绿卡和入籍申请需满足退党5/10年期限的规定。文件要求相对简单,仅要求共产党员提供单独的退党自述声明;
• 拜登政府(2021–2025年): 在上述基础上,进一步要求退党声明内容详尽具体;
• 特朗普政府2.0(2025年至今):在拜登时期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要求提供第三方出具的退党证明和/或提出豁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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